您的位置:主頁 > 外貿指南 > 外貿流程 > 倉儲保管合同範本
外貿指南

 

外貿流程

 

出口退稅

 

貨運物流

 

商務習俗

 

國際認證

 

外貿保險

 

政策法規

>>更多

 
商務外語

 

外貿信函

 

英語口語

 

專業術語

 

外貿日語

 

單證員考試

>>更多

 
網站建設

 

網頁製作

 

功能變數名稱註冊

 

虛擬主機

>>更多

 
網站推廣

 

搜索引擎行銷

 

關鍵字廣告

 

電子郵件行銷

 

國際推廣

 

商業目錄

>>更多

 

外貿指南

簡體版
外貿字典
B2B Forum
世界各國
 

倉儲保管合同範本

存 貨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保 管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畫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品質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品質: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品質,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准。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畫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動態

 

國內新聞

 

國際新聞

 

外貿動態

 

外匯走勢

>>更多

 
展會信息

 

五金及工具產品

 

衛浴設備及建材

 

園林及花園用品

 

運動及旅行用品

 

傢俱及傢俱輔料

 

文具及辦公用品

 

汽車及汽車配件

>>更多行業

 
世界之窗

 

韓國

 

日本

 

德國

 

尼日利亞

 

美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