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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計算和保險單據
一、投保
我國出口貨物一般採取逐筆投保的辦法。按FOB或CFR術語成交的出口貨物,賣方無辦理投保的義務,但賣方在履行交貨之前,貨物自倉庫到裝船這一段時間內,仍承擔貨物可能遭受意外損失的風險,需要自行安排這段時間內的保險事宜。按CIF或CIP等術語成交的出口貨物,賣方負有辦理保險的責任,一般應在貨物從裝運倉庫運往碼頭或車站之前辦妥投保手續。我國進口貨物大多採用預約保險的辦法,各專業進出口公司或其收貨代理人同保險公司事先簽有預約保險合同(Open
Cover)。簽訂合同後,保險公司負有自動承保的責任。
二、保險金額確定和保險費的計算
1、保險金額(Insured
Amount):按照國際保險市場的習慣做法,出口貨物的保險金額一般按CIF貨價另加10%計算,這增加的10%叫保險加成,也就是買方進行這筆交易所付的費用和預斯期利潤。保險金額計算的公式是:
保險金額=CIF貨值×(1+加成率)
2、保險費(Premium):投保人按約定方式繳納保險費是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保險費率(Premium
Rate)是由保險公司根據一定時期、不同種類的貨物的賠付率,按不同險別和目的地確定的。保險費則根據保險費率表按保險金計算,其計算公式是: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在我國出口業務中,CFR和CIF是兩種常用的術語。鑒於保險費是按CIF貨值為基礎的保險額計算的,兩種術語價格應按下述方式換算。
由CIF換算成CFR價:CFR=CIF×[1-保險費率×(1+加成率)]
由CFR換算成CIF價:CIF=CFR/[1-保險費率×(1+加成率)]
在進口業務中,按雙方簽訂的預約保險合同承擔,保險金額按進口貨物的CIF貨值計算,不另加減,保費率按"特約費率表"規定的平均費率計算;如果FOB進口貨物,則按平均運費率換算為CFR貨值後再計算保險金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FOB進口貨物:保險金額=[FOB價×(1+平均運費率)]/(1-平均保險費率)
CFR進口貨物:保險金額=CFR價/(1--平均保險費率)
三、保險單據,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常用的保險單據主要有兩種形式:
1、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或Policy0),俗稱大保單。它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成立保險合同關係的正式憑證,因險別的內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海上保險最常用的形式有船舶保險單、貨物保險單、運費保險單、船舶所有人責任保險單等。保險單可轉讓,通常是被保險人向銀行進行押匯的單證之一。在CIF合同中,保險單是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的單據。
2、保險憑證(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稱小保單。它是保險人簽發給被保險人,證明貨物已經投保和保險合同已經生效的檔。證上無保險條款,表明按照本保險人的正式保險單上所載的條款辦理。保險憑證具有與保險單同等的效力,但在信用證規定提交保險單時,一般不能以保險單的簡化形式。
3、保險索賠證據。在規定時效內提出索賠。保險索賠時,通常應提供的證據有: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正本;運輸單據;商業票和重量單、裝箱單;檢驗報單;殘損、短量證明;向承運人等第三者責任方請求賠償的函電或其證明文件;必要時還需提供海事報告;索賠清單,主要列明索賠的金額及其計算據,以及有關費用項目和用途等。根據國際保險業的慣例,保險索賠或訴訟的時效為自貨物在最後卸貨地卸離運輸工具時起算,最多不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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